当前位置: 蛔虫 >> 蛔虫的形状 >> 归去种红薯梁国德散文天地
有一句话:“当官不为民作主,不如回家种红薯。”是说为官一任,应该要为一方老百姓干点实事。如果只是尸位素餐坐在那里吃皇粮,还不如将官辞了,回家种地自给自足去,因为这样至少可以避免做害民的寄生虫。
种地经营的作物多的是,作为主粮的通常是水稻小麦,其次是大豆小米等。但红薯实在是个有趣的话题。红薯,学名习惯称番薯。这番字一出,便晓得它是泊来品,并非是土生土长的物种。
在我们熟悉的农作物中,譬如玉米、马铃薯、南瓜及番茄等,这些都不是中国本土农作物,是由境外引进的,红薯亦如是。红薯的别称很多,譬如甘薯、地瓜、金薯、朱薯、红苕等等。因为表皮以红色为普遍,故习惯称红薯;又因为长在地里,形状似瓜,故习惯便又称地瓜。这是最为普遍的两种称谓。
据考究,红薯的源产地是在美洲中部的墨西哥、哥伦比亚一带,由西班牙殖民者携至菲律宾等国栽种。而最初传入中国的大约是在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,其中有三条传入路线:云南、广东和福建。
中国引进红薯第一人是明朝的陈益,他是广东东莞虎门北栅人。明万历八年,他以普通百姓的身份,肩负包袱搭乘朋友的商船从虎门出发前往安南(今越南)。当地酋长在接待他们时上了一道官菜,这道菜除了香甜软滑可口外,还能作主食果腹。陈益一打听,原来这个便是所谓的红薯,于是他就非常留心红薯的生长习性和栽培技术。两年后,冒着杀头的危险,收买了酋长的下属,将薯种藏匿于铜鼓中,偷带回国。回到老家,他在祖父坟前购置了35亩地,开始大面积种植红薯。成功收获后,他便大力向周边推广栽种,甚至在薯田边择地作为自己百年之后的寿穴,发誓与红薯长相厮守。陈益堪称“中国引种番薯第一人”,其丰功伟绩是毋庸置疑的。
福建引进红薯同样发生在明朝。当时福建长乐人陈振龙、陈经纶父子在吕宋(即菲律宾)长期经营生意,发现当地出产“甘薯”,其块根“大如拳,皮色朱红,心脆多汁,生熟皆可食,产量又高,广种耐瘠”。他想到老家山多田少,土地贫瘠,口粮严重不足,陈振龙便暗下决心要将这宝贝引进回国。但当时菲律宾是西班牙的殖民地,殖民者对甘薯奇货可居,禁令携带出境。
陈振龙绞尽脑汁想出一条瞒天过海的妙计,他将薯藤编织入汲水绳中,并在绳面涂抹污泥,在这沾满了污泥的汲水绳交织着甘薯藤,巧妙地躲过殖民者关卡的盘查,顺利渡海回国。年初夏,远涉重洋航行了七天,陈氏父子终于在福建厦门登陆。
恰好就在陈振龙偷渡薯藤回乡试种那年,闽中大旱,五谷歉收,于是陈振龙让儿子陈经纶上书福建巡抚金学曾,建议试种红薯以解粮荒。金学曾采纳了他的建议,四个月后红薯喜获丰收,足可充饥。金学曾听闻喜出望外,于是下令在所辖地区大力推广,结果又大获丰收,闽中的饥荒也因此得以缓解。
闽中人出于对金学曾的感恩,便将红薯改称“金薯”,因为这宝贝源自“番邦”,故又俗称“番薯”。陈氏引进番薯之事,明人徐光启《农政全书》、谈迁《枣林杂俎》等典籍,均有论及。到了康熙初年,陈振龙的五世孙陈川桂将红薯引种到浙江,其子陈世元带着一班人远赴河南、河北、山东等地宣传推广,他们亲力亲为,示范剪蔓扦插,大力推广种植。
因为效益显著,红薯在华北地区很快便推广开来。到了乾隆时代,红薯终于引起了朝廷的重视,由皇上“敕直省广劝栽植”。一经官方推广种植,红薯迅速在全国蔓延开来,成为了中国仅次于稻米、麦子和玉米的第四大粮食作物。红薯传入中国后,之所以能在全国推广开来,跟它强大的适应能力、无地不宜的广谱特性是分不开的,否则也无法广泛栽种。加之产量特别高,亩产甚至达稻谷的二十多倍,其物性又“润泽可食,或煮或磨成粉,生食如葛,熟食如蜜,味似荸荠”,故深受世人喜爱。
因为种植容易、成本低、产量高,又可当饭吃的特点,在饥荒年代,广植红薯,能活人无数,这是它的最大好处。困难时期的乡下,由于物质条件匮乏,日子大抵是很苦的,米饭是奢侈品,能吃上稀粥就不错了。而红薯因为产量高,又能当粮食充饥,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荒,堪称宝贝。
大跃进时期,村里流传着一个关于吃红薯的趣事。当时因为粮食紧缺,为了保证社员们有力气干活,生产队饭堂只有那些出勤的劳动力才有资格吃,而小孩子是不能进去蹭饭的,只有眼巴巴的趴在窗口看着自己的父母在里面吃饭。这种场景,无论是对父母还是孩子来说,都是极度煎熬的。
有一回,社员们正在饭堂中围着筲箕吃红薯,一位母亲看见自己的孩子正趴在窗口盯着她嚼红薯的嘴,口水顺着嘴角往下直淌,放光的眼神中充满着干渴。孩子饿成这个样子,做母亲的如何吃得下?她自然很心痛,但纪律是不允许孩子进来吃的。她灵机一动,计上心来,于是快手拈了一根红薯,另一手抓起一把剥下来的红薯皮,偷偷地用红薯皮将红薯包裹捏实,这样皮就粘紧了。然后她便起身将手中那团“红薯皮”递给窗外的孩子道:“儿呀,阿娘给些红薯皮你吃,快行开,别趴在这里。”于是儿子接过那团“红薯皮”飞快地走了。
社员们都哈哈大笑,说她居然让孩子吃红薯皮,以至多年后说起,村中都还有人笑,然而这荒唐的往事又有什么好笑的呢?
那会,很多人的童年岁月,都是物质匮乏的,那时候生产队的红薯地,是孩童们最喜欢光顾的地方,偷挖红薯生吃充饥,是伙伴们常干的事。那时卫生条件不好,小孩肚里普遍长蛔虫,大人便叮嘱说,吃生红薯会长蛔虫的,告诫别吃。
但饥饿远比蛔虫可怕,小孩子们是照样偷挖生吃不误的。收获季节,当社员们开始收挖红薯,地头旁早就集满了孩子,他们等社员将红薯挖过后,便会拿着锄头粪箕跟在后面,将红薯地重新翻挖一遍捡漏。能收获多少那就只有看运气了。一般来说,能捡个半粪箕已经是非常好运的了。
当时的生产队是养牛养猪的,有专人管理。红薯收获的季节,牲口饲养员会将米糠夹杂着红薯,一起放入牛一样大的镬中熬猪潲,然后用来喂猪。孩童们通常会瞅空溜进去,若猪潲不是很滚烫,会忍着大热直接伸手入镬中掏,将红薯从猪潲中掏出来吃。那时发现,红薯跟米糠一起熬煮过,是别有一番风味,感觉居然特别好吃。
这应该是因为饥饿的缘故所以觉得香,反正现在是没机会重新尝试了。红薯最简单直接的做法是蒸煮,但这种是湿煮法,虽然简易,但不是上乘的做法。更理想的应该是干烤,习惯称烤地瓜。优质品种的红薯用炭火烤出来后,馨香扑鼻,甜蜜甘美,令人垂涎欲滴。在中国,几乎所有城镇的街边都有烤红薯档的,足见其受欢迎的程度。
而沿海乡下最受欢迎的传统红薯吃法是窑煨,这是比较费功夫的一种吃法。具体做法是先用疏松的干泥块搭成一个穹状的窑,然后用柴火烧窑,烧它一二个小时,这时泥块便烧得黑红黑红的,温度足够了,停了柴火,将窑中的灰掏空,然后将准备好的红薯小心地扔进窑中,下来便是砸窑了。
但砸窑前先要贴着窑门口竖起一棍,将窑最薄弱的地方固定好了,然后用准备好的砖头在窑顶轻敲两下,窑顶的泥块便掉进窑中,这时窑顶是中空的,再轻砸四周,窑泥块便完全坍塌覆盖在红薯上,这时候要快速用劲将窑泥拍碎。若拍慢了,不但散失了热量,红薯表面长时间受高温半熟了再用劲拍泥,红薯就被伤着了,甚至窑泥都嵌入了薯肉中了。
窑泥拍碎后,大约过得十分钟,再用柴棍环绕窑泥四周将泥撬松一下,这样红薯原带的水汽便散发掉了,煨出来的红薯便会很干爽,否则湿漉漉的沾满泥,品相就差远了。这种泥窑煨红薯法,要有耐心,假如火候不够,直到窑泥凉了,红薯可能都还没熟透,那就可惜了。
童年窑煨红薯,伙伴们多喜欢玩恶作剧,拿那些年纪最小不懂事的伙伴开涮。每回砸窑煨薯后,大伙便多会起哄说要送窑鬼,具体玩法是在掏出的柴灰中做文章,习惯将这些柴灰称作火屎,将其中一块大的挑出来,放在瓦片上,然后派某某去送窑鬼。教他一路念叨着“火屎沉、石头浮”去找水源,然后将这火屎扔到河中或水塘里,叮嘱他等到火屎沉下去,窑鬼就送走了,然后才好回来。其实这柴炭扔进水里,要么被流水冲走,要么浮在水面上,哪里能等得到它沉到水底去呢?所以当这可怜的家伙按捺不住回来时,红薯早被大伙吃光了。这些都是童年艰苦岁月中的乐事了。
因为红薯是在明朝后期才引进的,所以历史上关于它的诗词文章自然就不多了。近代人吟咏红薯之诗词,大抵是难登大雅之堂的。清人徐宗勉有二首咏地瓜的律诗,其中一首感觉还可以:“何堪薪桂米如珠,疐龁还留菜色无。篝满争如收黍稷,藤抽果尔敏蒲庐。翻匙雪共齑成粉,切玉香同笋入厨。风雨调和疆场辟,苍生长饱海东隅。”开篇便感叹人生柴米油盐之不易,柴如桂树米如珠,这生活压力实在是不堪重负,百姓食不果腹,营养不良,面带菜色。而红薯这宝贝比普通的粮食高产,薯藤结的果犹如葫芦一般,香薯煮熟后用汤匙一挖,跟雪粉一样,还可以切成薯片,跟竹笋一起炒成香喷喷的菜。沿海一带大力开垦荒地种植红薯,老百姓因此粮食充裕,避免了饥饿之苦。可见红薯这个外来作物,的确成了饥荒年代的大救星,可谓是上天恩赐的大宝物了。
有人说苏东坡写过关于番薯的诗,这是要纠正的。苏轼在他的《和陶酬刘柴桑》一诗中,是这样写的:“红薯与紫芽,远插墙四周。且放幽兰春,莫争霜菊秋。”这是苏轼步和陶渊明的诗作,因为诗中提及了红薯,许多人便将此诗当作咏红薯之作,这明显是不对的。红薯进入中国是明朝万历年间的事,宋朝时代中国还没有这个东西,苏轼又如何会有吟咏红薯的诗词呢?
这里面的红薯其实是指表皮红色的薯蓣,也就是山药。而紫芽则是指紫芋芽。这两种植物扦插于围墙四周,便能开花散发出幽兰般的馨香。而这些春夏开放的花儿,自然不会跟秋霜的菊花争妍斗艳了。
梁国德,岭南洪拳名家,广东省社科院国学研究中心理事长,广东省武术协会会长,广东省象棋协会名誉会长,作品散见于《人民日报》《中国日报》《诗刊》《羊城晚报》《广州日报》《中华诗词》《诗词百家》《环球日报》《茂名日报》《南方城市周刊》《诗词月刊》《当代诗词》《岭南诗歌》《诗词报》《高凉诗词》《新华在线》等。